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 七省市一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11-16 13:53:05  发布人:8000000984  浏览量:1755

班班主任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政策,扎实推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助力学生更好地成长成才,依据《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费减免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现就2021-2022学年七省市一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申报评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性质

七省市一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的性质为2019年(招生)政策性学费减免。

二、资助对象

七省市一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的资助对象为2019年来自贵州、河南、云南、甘肃、重庆、四川、海南及山西省壶关县等七省市一县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21-2022学年已被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标准

七省市一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的标准为2021-2022学年全部或部分学费。

四、申请条件

1. 招生来源地必须为贵州、河南、云南、甘肃、重庆、四川、海南及山西省壶关县等七省市一县;

2. 2021-2022学年已被学院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 未被列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价预警对象。

五、申报评审程序

1. 宣传发动

班班主任要加大宣传力度,让本班学生详细了解七省市一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的相关政策和评选程序。要严格对照条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好减免对象的评审工作,确保学费减免真正惠及七省市一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助他们更好地成长成才。

2. 个人申请

①学生对照条件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递交《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费减免申请审批表》(附表1)。

②申请的学生加QQ群:718834878

3. 评审程序

①班主任初审及二级学院

二级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初审,确定学费减免拟资助对象并提出推荐意见。填报《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1-2022学年)七省市一县学费减免审核名单汇总表》(附表2),于11月23日前将纸质(表1、2)及电子材料(表2)报学工办学工办根据各班上交的材料进行复审。

②学院审定

院资助服务中心汇总审核二级学院学费减免拟资助对象,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分管学院领导审定,并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管理与监督

1. 公示无异议后,学院财务处及时办理学费减免手续,二级学院负责将学费减免情况及相关材料及时记录并归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2. 学院对学费减免学生进行跟踪动态管理。加强对学费减免学生的走访与核查。对弄虚作假学生,一经查实,学院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学费减免资格,限期补缴所减免学费,并将其不诚信诈骗行为记入个人档案。

3. 学年内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学院将追回所减免的学费。

①学费减免后仍不按学院规定及时缴纳其余学杂费等款项

②出现预警行为

③中途退学

4. 二级学院要及时组织七省市一县学费减免学生座谈,走进他们的精神世界,了解他们的真实困难,帮助他们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观念,正确认识和看待家庭经济困难,引导他们勤奋学习,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要积极开展诚信教育,杜绝弄虚作假行为。积极开展责任与励志、感恩与奉献教育,增强回报社会的感恩意识和奉献社会的责任意识,激发积极向上、奋发图强的热情和勇气,坚定学好本领、报效祖国的信心和决心。

                                                                                                                                                    学工

                                  附件1: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费减免申请审批表.doc附件2:(2021-2022学年)七省市一县学费减免审核名单汇总表.xls2021年11月16日

核发:8000000759 点击数:1755 收藏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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